当前位置:党建首页-党员教育 - 党纪学习教育

党纪学习教育

党纪学习教育⑨丨纪律处分条例中的“主动交代”指什么

2024-07-11 16:06:29  浏览次数:135  字体大小:A+ A-

 

微信图片_20240711094051.png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这里所称的主动交代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包括主动交代组织已经掌握的问题,也包括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问题。


二是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这里的“问题”,主要是指违纪党员自身存在的违纪问题,交代他人违纪问题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立功,但不属于主动交代自身问题。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如实说明组织已经掌握的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类似于刑法规定的坦白;如实交代的是组织不掌握的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才属于主动交代。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池源

校对:刘彦君

初审:张琦

复审:胡媛

终审:张媛媛

投诉电话:0471-3281726
慢性病咨询:0471-3281480
门诊业务咨询:0471-3280988
门诊预约挂号咨询:0471-3280979
非工作日咨询电话:0471-3280800
网址:www.nmgzlyy.cn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42号
党建主页 / 党务管理 / 党建动态 / 党务公开 / 党风廉政 / 文化建设 / 教育学习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版权所有: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蒙ICP备14002137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