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精神,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在全校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内医党政办发【2016】10号)文件要求,医院按规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本着一心为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动员我院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积极筹措善款,以实际行动帮扶困难群众,共创和谐内蒙古、平安内蒙古。
二、募捐活动的范围和主题
(一)募捐范围:医院全体干部职工。
(二)活动主题:“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
(三)救助对象:全区遭受自然灾害的受灾群众,城乡特困居民、农牧民,困难企业特困职工,贫困学生等。
三、募捐活动的安排及具体要求
(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公益活动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采取各种形式对广大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发动大家踊跃捐款,做好本部门的“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全院环节干部、广大党员要带头动员、带头捐款,为群众做出表率,共襄善举。
(二)按照“博爱一日捐”活动的要求,每个干部职工捐出自己一天的收入(应捐款额=每个干部职工每月应发工资总额包括津补贴÷30天)。
(三)医院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导向和宣传报道工作,对捐助科室和个人,特别是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捐善款、献爱心”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请各科室于6月8日12:00前将募捐善款交至医院党委办公室。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捐款名单的登记造册,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捐款的接收和上缴。
联系人:潘莉 杨林
联系电话:3280802 3280816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委员会
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