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在前改在后,巡而不改病依旧。”巡察效果如何,与“病根”是否找得准有关,更有赖于督促整改是否动真碰硬。如果整改问题“只打雷不下雨”,势必会让巡察效果大打折扣。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启动两轮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对18家单位党组(党委)、219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二次“深度扫描”,着力推动解决问题,确保整改落深落实。
压实政治责任 紧盯“两个清单”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必须在整改环节有一股较真的劲儿!”乌海市委书记史万钧强调,在整改环节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乌海市本级巡察对象分为8个板块,有69个党组织,如何在推动巡察全覆盖的过程中更加注重推动问题解决,是急需破解的难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判,最终确定在巡察工作后,及时跟进“二次扫描”,开展“回头看”,纪委监委每次派出三个督查组,推动被巡察单位重点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实现“真改实改彻底改”。
“收到巡察反馈的18项问题和建议,已完成整改12项,其中需长期坚持的4项,2项正在有序推进……”在某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大会上,一把手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向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组“亮”举措、“晒”成效。
“整改工作上了几次班子会议?”督查组组长张琦直接发问。“正式上会有一次……”话音未落张琦立即指出:“巡察整改工作是一项政治工作,只召开一次班子会议,压紧压实这项政治责任了吗?”
一针见血的点评让该单位一把手面红耳赤,会后他坦言“这真是提醒我们担起主体责任,往真改、往实改、往彻底改!”
会议结束后,督查组又对照整改落实清单,全面查核该单位细化量化后的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将查核情况及时反馈至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办再根据实际整改情况进行对账销号,保证巡察整改质量过关。
今年1月,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组迅速行动,紧盯被巡察单位的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两个清单”,对首轮被巡察的12家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开展“再检查”,通过精准对单销号,督促限时整改到位。通过督查核实,128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121条,整改率达94.53%,追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费用等90余万元。
创新督查方式 “机动式”突击察访让震慑常在
“我们督促所有二级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已经全部实现即知即改。”某单位一把手在整改汇报会上自信满满地向督查组汇报整改成果。
根据以往经验,“最后一公里”往往是整改落实的难点和焦点。其所属所有二级单位的作风问题是否真正得到全部纠正,依然存疑。
“现在直接选个二级单位,不要电话通知,直接去单位现场看,眼见为实!”督查组组长李春艳当即决定进行突击察访。
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奔一线、直插末端,让察访结果简单、直接、明了。尽管没有发现该二级单位存在作风问题,但却发现部分领导办公室用房面积超标,违规使用办公用房。
督查组将结果反馈给其主管部门,指出整改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的问题。3天后,督查组再次列席该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整改不力的问题当面评点。
这次“机动式”突击察访的背后,是督查组在保证察访定位不走样、不偏位的前提下,大胆采用新方法、新措施、新手段的一次有效探索。今年5月,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组再次对第二轮被巡察的6个单位进行整改情况察访,在人员选配上下深功夫。
根据被巡察对象特点、行业领域等情况,从55人的巡察组组长库和87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中抽调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相符的巡察干部,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细致的整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拟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
通过当面查、突击查、实地查,“机动式”突击察访动真碰硬,推动被巡察单位找准病因、直面问题、对症下药,有效防止以整改报告代替整改落实的现象。科学选配有较高综合研究能力的察访人员,提升巡察工作整改效果。
在市委和纪委监委的推动下,“机动式”突击察访成为督促整改利器——91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84条,整改率达到92.3%,追回违规发放津补贴10.47万元,1名干部因整改不力被撤销领导职务。
坚持标本兼治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某单位计划生育专项奖励资金未按规定发放,挪作办公经费使用;某单位党组在支出印刷、维修等大额费用时,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某单位在购买办公用品、列支招待费等方面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这些问题背后反映出一个共性问题,即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为避免巡察整改就事论事,市委巡察办在推动整改中,梳理总结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带有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深入查摆、找出“病灶”,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标本兼治的效果。
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市委巡察办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建议,提出源头防治对策,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各单位普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现金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执行制度等,从制度源头加强防范。
在察访机制上,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同纪委监委、组织人事、信访、司法、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巡察前信息共享,实现精准发现问题,定点突破线索;巡察中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商请督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巡察后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
经过梳理,市委巡察办将整改共性问题总结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等7个类别。两轮督查后,各被巡察单位累计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机制152项。
同时,建立巡察整改信息公开制度,将疗效“晒”到阳光下,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出台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奖惩考核制度,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移交。截至目前,累计向组织部门移交选人用人问题12件,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00件,立案审查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警示和震慑效应不断强化。(秦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