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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4-12-07 04:15:53  浏览次数:12284  字体大小:A+ A-

 

各党支部、科室(部门):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以及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纪字【2012】114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提高我院各科室、各岗位,尤其是人、财、物部门及人员廉洁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现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爱护和保护干部职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排查各岗位廉洁风险,完善廉洁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岗位权力监督制约,把惩防体系建设到岗、落实到点,有效预防各岗位发生腐败现象,有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我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2、工作目标。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增强院领导、环节干部、重要岗位及全院职工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有效识别履行岗位职责各个环节中已经形成或可能形成的廉洁风险,并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积极探索预防岗位廉洁风险的途径,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医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防范模式和处置措施,有效控制和及时化解岗位廉洁风险。

3、风险防控重点对象与内容。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对象为本院在岗干部职工。重点是院领导、环节干部、重要岗位的干部职工。

风险防控重点内容是干部任用、人员招聘、人员转岗、职称评聘、设备购买、物资(包括试剂)采购、药品采购、基建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规和腐败行为等。

二、工作步骤

这项工作从2012年11月开始,到2013年10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1月)

1、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纪检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全院廉洁风险防范工作的开展(见附件1)。

2、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宣传廉洁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廉洁风险防范工作,充分认识医院各个工作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提高干部职工对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2年12~2013年5月)

1、清权确权。要按照“对岗不对人、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认真查找、细化在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人事权、财务权等五个方面的管理权力,具体到岗位及其责任人。认真梳理在医德医风、临床诊疗、医用耗材、医用试剂、大型设备检查、医疗收费、统方管理等8个方面医疗服务执业职权,具体到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其责任人。院党委要认真审核、确认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重点岗位及其他医务人员的职权,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岗位、各部位、各程序、各环节存在的岗位廉洁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编制《职权目录及其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对每项职权,要明确其运行的基本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相对人权力等,并作出廉洁承诺。

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风险等级分高级、中级和低级。高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中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低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发生后可能造成一定后果的风险。

(1)查找岗位风险。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安排)方面的廉洁风险防控点;各职能科室岗位要围绕岗位职责查找廉洁风险点;人、财、物部门岗位及关联岗位要围绕采购权、人事权、财务权查找廉洁风险点;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保健科室人员岗位要围绕提供的医疗服务查找廉洁风险点。同时,要根据各自的岗位特点,评估各自的风险等级,提出初步防控措施,并作出廉政承诺。廉洁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一般干部职工岗位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院长审核及组织审定后,由院纪检备案;中层干部经分管院长审核、党委书记、院长及组织审定后,由院纪检备案;院领导班子成员经院党委审定后,上报卫生厅党组和纪检组备案。(见附件2)。

(2)查找科室风险。各科室对照科室工作职责,分别查找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和潜在的廉洁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初步防控措施(见附件3)。

(3)编制岗位权力运行流程图。各科室针对岗位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编制岗位职权目录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促进权力运作的规范、公开、程序化。经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及组织审定后报院纪检备案,在院内公开,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同时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开展风险教育。根据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洁风险点,对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岗位廉政行为规范等要求,认真梳理风险防范教育的内容。风险等级遵循“分级分层、双向互动”原则,突出重点行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组织开展案例讲座、谈心谈话等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建立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并将防控措施和相关制度报自治区卫生厅纪检组备案。

4、落实防控责任。根据权力运行的不同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单位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科室风险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管理,分管院长负责,党委书记、院长负总责。岗位风险在本人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其中,高级廉洁风险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长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书记、院长负责;中级廉洁风险在科室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院长负责;低级廉洁风险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5、加强信息管理。院纪检要结合上报备案的各类廉洁风险点和信访举报、财务审计、述职述廉等工作,建立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并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内容,为廉洁风险的分析、预测、防控提供参考依据。

(三)梳理、完善机制阶段(2013年6月~9月)

各科室对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整改到位,逐步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1、建立廉洁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全面查找廉洁风险点,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完善院党委、行政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梳理和完善干部任免、资金管理与使用、采购、招标、基建项目、医德医风教育、商业贿赂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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