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明纪律、清正廉洁过“双节”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部)室: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医院出台的《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1.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烟酒、粽子等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实物等节日福利。
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
证、商业预付卡、红包及其提供的赠品、私人旅游活动及各种赞助或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费用。
8.严禁违规收送微信红包、各类电子礼品、代币购物卡。
9.严禁参与赌博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10.在节日当班工作期间不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散布有悖于组织原则的言论。
二、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营造医院内部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纪委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
纪委要对“两节”期间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舆情及时核查处理,并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紧扣医院中心工作,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深入整治干部队伍中“懒官、庸官、乖官、巧官”问题。纪委将在“两节”期间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随机察访、现场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全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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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纪委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