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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专项行动方案

2020-12-29 10:53:55  浏览次数:2269  字体大小:A+ A-

 

《行动方案》明确要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卫生健康治理要求落到实处,现在既要大力宣传广大医务人员无私无畏、勇于担当的抗疫精神的,也要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廉洁从医与执业行为。同时明确了几个重点领域,整理如下:

“红包”问题,将被重点查处

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

这些“回扣”行为,不可为

《行动方案》中要求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并列举出一系列行为: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

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

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

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

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将被处罚

《行动方案》还指出,将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

智能化监控这几个地区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8-11月将集中整治

《行动方案》也明确将在8月-11月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此外,还要将考核结果与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挂钩。

所有医护人员都应注意,远离这些行业“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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