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网站 【党史百年·重要论述】10月5日
1928年10月5日
毛泽东在江西茅坪步云山主持召开中共湘赣边界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通过毛泽东起草的大会决议案。决议案首次提出“工农武装割据”的重要思想,并着重分析了中国红色政权能够发生、存在的原因和条件,回答了“红旗到底打得多久”的问题。决议案指出:第一,中国是帝国主义间接统治的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国家,半封建的地方农业经济(不是统一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帝国主义对中国实行划分势力范围的分裂剥削政策,造成白色政权之间持续不断地发生分裂和战争,这是小块区域的红色政权能够发生和存在的条件。湘赣边界的割据,就是这许多小块中间的一小块。第二,红色政权首先发生和能够长期地存在的地方,是经过第一次大革命影响的地方,例如湖南、广东、湖北、江西等省。第三,小地方民众政权能否长期地存在,决定于全国革命形势是否向前发展。全国革命形势是向前发展的,则小块红色区域的长期存在,不但没有疑义,而且必然地要作为取得全国政权的许多力量中间的一个力量。第四,相当力量的正式红军的存在,是红色政权存在的必要条件。若没有相当力量的正式武装,便决然不能造成割据局面,更不能造成长期的和日益发展的割据局面。所以“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是共产党和割据地方的工农群众必须充分具备的一个重要的思想。第五,红色政权的长期的存在并且发展,除了上述条件之外,还须有一个要紧的条件,就是共产党组织的有力量和它的政策的不错误。
决议案还阐明了中共湘赣边界特委和红四军军委的政策:坚决地和敌人作斗争,创造罗霄山脉中段政权,反对逃跑主义;深入割据地区的土地革命;军队党帮助地方党的发展,正规军队帮助地方武装的发展;集中红军相机应付当前之敌,反对分兵,避免被敌人各个击破;割据地区的扩大采取波浪式的推进政策,反对冒进政策。
1936年10月5日
毛泽东和周恩来致信张学良。信中指出:当日寇正在准备新的大举进攻时,反令胡宗南军深入陕甘配合先生所指挥的部队扩大自相残杀的内战。对此,我们正式宣言,为了迅速执行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主张,只要国民党军队不拦阻红军的抗日去路与侵犯红军的抗日后方,我们首先实行停止向国民党军队的攻击,以此作为我们停战抗日的坚决表示,仅在国民党军队向我们攻击时我们才在自卫的方式上予以必要的还击,这些都是为着促进国民党当局的觉悟。先生是西北各军的领袖,如能顾及中国民族历史关头的出路,即祈当机立断,立即停止西北各军向红军的进攻,并祈将敝方意见转达蒋介石先生速即决策,互派正式代表谈判停战抗日的具体条件。寇深祸急,愿先生速起图之。
1988年10月5日
邓小平会见肯尼亚总统莫伊时谈到中国的发展规划指出:我们的发展规划,第一步,让沿海地区先发展;第二步,沿海地区帮助内地发展,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动摇的原则。先沿海后内地是我们的发展规划,但原材料很多在内地,不在沿海,这样就会出现沿海和内地的种种矛盾。所以每走一步都要考虑客观世界,制定下一步的方法和步骤。讲发展,第一要有一个长期的战略设想,第二每走一步都要小心谨慎。既要大胆,坚持现行的方针和政策,又要步伐稳妥。要求过急,往往是犯大错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