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对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3名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这3名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规范,总计被罚款7.3万元并予以警告。其中,1名医务人员因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被处罚,2名医务人员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处罚。
此前,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在3月8日因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行为违反有关规定,被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华网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