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医疗反腐再加速!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连发三篇文章,剑指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各种细节被曝光!
随着相关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医疗腐败路径更隐蔽、复杂,呈现一些新特点。
深挖腐败根源
剑指利益输送新马甲
利益输送愈发隐蔽,调查取证难度大
各地加大打击医疗领域利益输送腐败行为,但仍有不少药企和医务工作者铤而走险,行贿受贿手段更隐蔽。“要求与药商单独见面、每次使用不同号码,而行贿的药商以其特殊关系人作为‘马甲’”等现象屡见不鲜。还有企业以科研经费、研讨会经费、无偿捐助等名目,向医疗机构行利益输送之实。
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套取资金用于贿赂
多名医疗机构内部人士反映,实行“两票制”和集采后,药品、医疗器械中间环节赚差价的问题确有缓解,但一些药企转向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伙同经销商套取资金用于贿赂。
国家医保局于2022年8月通报,2017年至2021年5月,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药企为规避“两票制”,与下游50多家药品代理商串通,对87种药品用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的方式套现,并向下游代理商转移巨额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行贿医务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开展药品违规促销。
未进入集采的药品器械仍有寻租空间
江苏一名长期代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律师介绍,对已纳入集采范围的药品、医疗器械,药企已无商业贿赂推广的需求,但在未纳入集采的药品器械领域,仍存在吃回扣等商业贿赂现象。
例如,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监测发现,冠脉支架集采降价后,未纳入集采、高达2万元左右的药物球囊成为一些医生的新宠,虽使用总量不大,但增速很快,不排除背后有其他非正常因素。
医疗反腐需长期关注三大风险点
医疗领域专业性较强,但贪腐手段再隐蔽,总会留下痕迹,人、财、物管理仍是重点廉政风险点。
“关键少数”腐败隐患大。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各地累计有多名院长、书记被查,今年以来已有30多位医院负责人被查,大多来自县级医院,也不乏高层级医院。
医院管理权限集中于“一把手”,在缺乏针对“一把手”的监督下,容易异化为“一把手”说了算,廉政风险非常大。
“医生和院领导收受回扣是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流行的‘潜规则’,加之长期以来公立医院纪委书记多是从医院内部成长起来的,公立医院内部监督乏力。”东部某地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打击医疗腐败要防止形成以“一把手”为中心的关系网、利益链,避免权力固化滋生腐败。
“重点穴位”易滋生腐败。据梳理发现,近期公开通报的多起医疗腐败案件,不少与医院工程建设相关。2023年1月,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该省某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侯某因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疫情防控优化以来,公立医院迎来一波新基建潮,加上互联网医院、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医院系统更新等项目,都可能滋生新一轮招标腐败。
虽有招投标制度,但披着合法外衣围标串标牟取非法利益仍具有较大操作空间。设备科、基建科与信息科恐将成为新“高危”科室。
“长期不变”需重点关注。由于医疗行业专业性强、技术壁垒高,存在大量信息差,滋生出一些“隐性腐败”,如由处方权、手术权诱发的腐败等,往往难以发现和治理,有时就连其他科室医生也难以察觉。
浙江省玉环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办理医疗腐败案件,“长期不变”是重要突破口,如从医疗机构长期合作的药企、常年不轮换的岗位、频繁存在的外出培训等细节入手,着重分析通话单、账单,围绕重点岗位轮岗、科研学术活动、职工借款欠款等异常数据,梳理倒查利益输送,往往能发现腐败问题。
打击和预防并举
系统治理医疗腐败
业界呼吁,治理医疗领域腐败乱象,行业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委在保持打击医疗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应探索预防机制、注重源头治理,从制度设计上让相关主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纪检监督前移构建防范机制。无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建议纪委监委在各公立医院设立常驻机构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医院纪委合署办公,各医院纪委书记兼任监察专员,由市纪委监委直接任命、直接管理、直接考核,可推动破解医院内部监督“宽松软”问题。同时,公立医院“一把手”应实行轮岗任职制度。
“以医养医”体现医疗服务价值。多名接受采访的公立三甲医院医生反映,集采后医疗服务定价调整滞后,医疗服务价格未合理上升。他们建议,及时、科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医务人员医疗服务价值得到体现,减少寻租冲动和医疗腐败行为。
建立“黑名单”及从业禁止处罚制度。专家建议,探索建立“医疗卫生系统行贿、受贿不良记录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对行贿人、受贿人的从业禁止处罚制度。将违法违规的医务人员列入“黑名单”,情节特别严重的,强制性永久退出医疗卫生领域,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医疗机构人员违法犯罪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