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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医科大学师德师风评价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2  浏览次数:15681次

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医科大学师德师风评价条例》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内蒙古医科大学师德师风评价条例》已下发,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师德师风评价条例》精神和相关评价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医院师德师风工作,成立医院师德师风全程督察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宏伟  马大光

成员:张晓文  冯 立   赵 岩  


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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