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廉政文化
廉政文化

端午将至,自治区纪委监委再次提醒您: 十四个“严禁”勤对照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次数:5051次

1.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粽子等节礼;

3.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

4.严禁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5.严禁利用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6.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7.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8.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9.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11.严禁公款旅游和借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

12.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3.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4.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自治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1-12388

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

举报信箱: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转载:《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 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蒙ICP备19004082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271号

网站建设:国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