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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7  浏览次数:12232次

根据内医学字[2015]22号“关于推荐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要求2013年12月31日前结题,与该项目相关文章要求2013年12月31日前发表,并要求近三年完成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以及部队系统医疗单位的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填写《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汇总表》,直接报送至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各盟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申报材料除本单位审核外,要求由各盟市医学会审核盖章,统一汇总报送至自治区医学会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时间,请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交至院科研部。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按照《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推荐书及相关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同时将提交的论文按要求填写《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同时,需要电子版材料一份,附件内容全部扫描为PDF格式,纸质版材料必须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四、《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相关表格均可登陆自治区医学会网站查询并下载。


科研部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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