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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百万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4  浏览次数:7422次


各科室、部门:

  根据(内医科发[2015]44号),学校2015年度“科技百万工程”项目现开始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力求突出自主创新性,杜绝低水平重复研究,申报项目要具有自治区领先水平或在某一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技百万工程”项目完成后所获得的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与著作、参加学术会议、成果申报与鉴定、获奖、专利、转让等),均必须注明:“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百万工程’项目及项目编号资助字样”,否则,不列入验收成果范围。

  二、申报资格:

  (一)项目主持人必须是我院在职人员,身体健康、原则上不得超过50岁,学校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申报。申请者及其课题组成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求真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独立从事和组织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保证足够研究时间,每年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时间不得低于4个月,并具有完成项目的条件。

  (二)优先资助依托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的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研究团队且具有前期研究积累的科研项目。

  (三)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

  1.未完成各级各类省部级以上(含)的科研项目(包括在研项目和未如期完成项目)承担者,自筹经费项目承担者除外;

  2.外出进修或出国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者;

  3.曾主持过国家、自治区重大重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及已获得学校“科技百万工程”项目资助者;

  4.已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

  5. 项目申请者的年龄超过50岁;

  6.在读研究生、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者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成员参加研究。

  三、项目评审:

  (—)由我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工作作风、科研能力、组织能力、研究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筛选出拟资助的科研项目,并提交对该项目的学术评价报告,然后报学校科技处。

  (二)下列项目不予资助:

  1.申请经费明显不合理;

  2.不具备研究能力,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和研究平台;

  3.不能保证研究时间;

  4.重复研究、研究水平较低,无明显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

  四、申报方式:

  (一) 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处百万工程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相结合形式,以电子版为主,必须保证电子版与纸质内容一致。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 请将《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百万工程”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纸质一式一份;“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百万工程项目申报材料信息一览表”纸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院科研部。

  (三) 鼓励课题组多渠道自筹经费作为项目配套资金,对有配套经费者优先资助。配套及自筹经费者要附出单位或资人提供的经费证明。

  (四) 学校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技百万工程”项目进行初审,对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不予批准。

  (五)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过期不候。

  此通知

 

内蒙古肿瘤医院科研部   

2015年7月14日     


附件1_2015年度科技百万工程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_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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