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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次数:7822次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内医科发[2016]107号通知精神,为了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学校近期将启动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积极申报

   争取在2017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立项上取得更大的突破。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各单位要组织召开预申报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和动员。

   2.申报人员要求:

   (1)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同时符合国家级基金各项目类型申报条件的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必须申报。

  (2)我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同时符合国家级基金各项目类型申报条件的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必须申报。

  (3)鼓励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积极申报。

  (4)2016年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要认真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反馈意见,找出未获资助的原因,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各单位要对本单位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情况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并组织相关专家对2017年申报项目进行论证与指导,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

   3.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者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报安排  

   (1)若项目申请者需要学校组织专家予以评阅及修改申请书,请于2017年2月10日17:00之前, 由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你单位项目申请者通过ISIS系统在线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科技处将邀请校内外的专家针对申报项目电子版进行评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过期不予受理。

    (2)若项目申请者需要提交伦理审查申请表,请于2017年3月1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提交内蒙古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至科技处。凡是涉及生物医学伦理并需学校伦理委员会审查的项目,请下载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见附件1),待学校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加盖公章后,返给个人自行扫描,以图片形式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中,随申请书一起提交。

   申请人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网页(http://health.nsfc.gov.cn)“伦理法规”栏有关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伦理要求和规定,判断申请项目是否涉及伦理问题。

    (3) 申请书系统提交的最终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7日17:00前,申请者下载打印(建议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提交本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1份至科技处,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ISIS系统查重功能于3月10日关闭,务必于3月7日17:00前提交申请材料至科技处。申请书请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最新版。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汇总、报送。

    (4) 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核实自己与项目参与人员所参与项目数以及其他形式审查的基本要求,按照各文件要求正确填写申请书并签字盖章,否则因形式问题无法申报后果自行负责。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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