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电器设备
采购文件编号:NMZL201800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3、供应商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核及询价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门诊楼536室递交报名材料,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提供电子版询价文件。
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
(3)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公司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近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5)供应商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
(6)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需另行准备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下午15:00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门诊楼536室
评审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下午15:00
评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42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齐部长
联系电话:0471-3280839
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