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对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通知如下:
1.14天内未离开呼市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单采或混采核酸阴性证明(需打印医院出具的纸质报告,手机截屏打印无效)方可办理入院。
2.外地来呼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单采或混采核酸阴性证明(需打印医院出具的纸质报告,手机截屏打印无效),及到达呼市后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院。
3.若外地来呼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无落地核酸,需在我院行核酸检测,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办理入院。
医务部
202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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