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卫健委
给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居家治疗建议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帮助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们特别制订了这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建议,请您认真阅读知晓,希望在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历程中,为您带来一份从容,增添一份淡定,增加一份健康。
一、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的特点和症状
奥密克戎变异株是本轮疫情的主要毒株,国内外大量数据证实其致病力和毒力已明显减弱,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为主,引起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的比例低于流感。很多人感染后没有症状或症状相对较轻,常见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一般感染后病程为3-7天左右。
发病第一天:症状较轻。可能感到轻微咽干咽痛、身体乏力。
发病第二天:开始出现发热症状,部分人可高烧至39℃左右,同时咽部不适感加重。
发病第三天:症状最重的一天。发热仍然存在,浑身酸疼乏力,咽痛加剧。
发病第四天:体温开始逐渐下降。但仍然咽痛咽痒。一部分人开始流涕、咳嗽。
发病第五天:体温基本降到正常。但是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身体乏力仍然存在。
发病第六天:不再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加重。前期病毒导致的呼吸道黏膜破坏,人体通过流涕、咳嗽排出坏死的细胞。可能出现核酸转阴。
发病第七天:所有的症状开始明显好转。
以上症状发展较为常见,接种过新冠疫苗并完成加强免疫的人群病程更短、病情更轻。但少数70岁以上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有免疫性疾病、肿瘤患者等特殊人群,有时病程较为复杂。如果感染病毒5天前后,出现明显憋气症状,需要前往医院治疗。
二、日常居家监测
新冠病毒感染者以无症状和轻型病例为主,大多不需要过多治疗,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可居家自我照护,每天测量体温和健康监测,注意休息,平衡营养,减少焦虑、恐惧、烦躁情绪,无症状感染者无需吃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
三、居家健康治疗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药物所能发挥的作用主要是缓解症状,建议在出现症状初期对症用药,可以备药,但无需囤药。
①发热:布洛芬、阿司匹林、连花清瘟胶囊等
②咽干咽痛:六神丸、清咽滴丸等
③咳嗽咳痰:清开灵颗粒、富马酸酮替芬等
④流鼻涕:氯雷他定、氯苯那敏等
⑤鼻塞:塞洛唑啉滴鼻剂等
⑥恶心/呕吐:桂利嗪、藿香正气水、奥美拉唑、铝碳酸镁咀嚼片等
特别注意:
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平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的人员,一定要规律服药,注意监测血压、血糖,控制好基础病,避免因新冠感染导致基础病加重。新冠感染病原体为病毒,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叠加用药,以免出现药物过量风险。用药时还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药物保质期。
四、医院就诊指征
市民朋友们在感染新冠后应做好健康监测,在出现以下任何一种症状后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1.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呼吸频率≥30次/分;
2.服用退烧药后仍持续3天体温超过38.5℃;
3.体温35℃及以下;
4.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5.胸部感到持续疼痛或持续压迫感;
6.头晕、无法醒来或保持清醒;
7.皮肤、嘴唇或指甲床苍白、灰色或发青;
8.虚弱或脚步不稳;
9.抽搐;
10.持续不能饮食,或腹泻、呕吐超过2天;
11.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人人都是自己的第一健康责任人,感染新冠后请不要惊慌,积极做好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密切关注有无就医指征。如您需要医疗帮助和药品支持,请及时联系社区服务中心、家庭签约医生,为您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市卫健委依托“青城医疗”小程序,建设“互联网医院”统一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线上“咨询问诊”等互联网诊疗服务。
祝市民朋友们健康平安,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7日
来源:健康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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