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环保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级医院评审细则》要求,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为贯彻落实各项法规要求,医务部组织全院放射工作人员于3月13日-14日,开展2024年度放射防护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议由医院医务部主任杨昊主持,副院长梁俊青致辞。
梁俊青指出:我院作为自治区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立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规划定位,定向放大优质医疗资源和区域均衡布局,是减少癌症患者跨区域就医的有利支撑。今年2月,我院申报质子中心项目建设获批,我院即将建成内蒙古首家质子治疗中心,填补自治区内的空白,将进一步提升以满足内蒙古地区临床治疗、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相关专业技术研发等需求,服务患者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由“聚焦内蒙”变“辐射蒙俄”,真正服务于国家战略。
在这个特别的时刻,我们邀请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职业卫生与辐射防护所辐射防护科主任哈日巴拉及其团队对我院放射工作人员开展放射防护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既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又体现了医院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只有认真掌握了防护知识技能,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保护患者、保护自己和工作人员。
杨昊再次指出本次培训的重要性,放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考核、体检,并强调:我院放射工作人员在半年之内至少要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2次,请大家注意考试通知、积极报名。对于不积极参加考试或多次考试不合格者,医院会责令整改、暂时调离岗位或取消从事放射工作的资质。
哈日巴拉及其团队的团队四位老师依次讲授了《放射卫生体系》、《放射卫生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放射性在医学领域内的应用》、《放射防护体系》、《辐射防护原则与措施》、《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等内容课程。在两天的培训中,11个科室的150余名放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完成了考试。部分科室三类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参加了“辐射安全自主考核”。
文:医务部 尹勇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