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外”,也许有的人会觉得,工作时间守好规矩、认真工作,下班了就属于个人时间,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甚至暂时抛却党员、管理人员身份。错、错、错!“八小时外”同样要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不能越“底线”、碰“红线”!
“八小时外”纪律提醒
(一)严禁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网站论坛等信息网络平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刻意歪曲历史,散布政治谣言,传播错误言论和虚假信息,泄漏工作秘密等。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严禁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四)严禁违规借贷,参与非法民间融资、担保活动。
(五)严禁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生日、工作调动、子女升学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六)严禁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七)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八)严禁酒后驾驶;当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为酒后驾驶;当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各位驾车出行的驾驶人需注意,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九)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或收受他人不正当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充当保护伞。
(十)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组织批准出入国(边)境。
(十一)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池源
校对:刘彦君
初审:龙一鸣
复审:胡媛
终审: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