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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深入贯彻落实“九不准” 专项工作进展

2014-06-03 05:12:07  浏览次数:14988  字体大小:A+ A-

 

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并将学习贯彻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作为近期重点工作。

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2013年1227日,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召开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卫生厅“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精神”专项会议。医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

会上,李红军书记传达了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九不准”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草狗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主要内容。

会上还传达并下发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科主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职工,党支部把学习会议精神作为近期政治学习重点,传达到每位党员。此外,医院还通过院报等宣传手段,对会议精神、“九不准”具体要求做了连载,促进广大职工知晓。

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严格落实责任制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医院制定出台了《坚决纠正医疗服务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重点预防和解决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和医药回扣、索要红包等6个方面问题。要求全员要提高防范和化解岗位廉政风险的能力,做到紧扣“岗位”、紧扣“廉政”、紧扣“法纪”,扎扎实实的做好基础工作。

《方案》中要求全员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树立优质服务理念,规范诊疗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做人民群众信任的医务工作者;全体党员干部要树立良好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制度约束,及时化解廉政风险,促使防控机制长效、实效。

与此同时,医院与院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领导干部执行防止利益冲突承诺书》、《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承诺书》;与全体医护人员签订了《行风建设“九不准”政策知晓与执行承诺》承诺书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知晓与执行》承诺书;与重点岗位人员签订了《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环节人员廉洁承诺书》。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做出7项服务承诺,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内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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