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加强对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查和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督导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督导党支部
督导一组
组 长:赵 岩
成 员:王 彤 卜 涛
督导党支部: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
第四党支部
督导二组
组 长:卢彩霞
成 员:刘翠兰、石四梅
督导党支部:第五党支部、第六党支部、第七党支部、
第十一党支部
督导三组
组 长:赵 瑛
成 员:冯 力 刘勇燕
督导党支部:第八党支部、第九党支部、第十党支部、
第十二党支部
督导四组
组 长:金彩云
成 员:刘建忠、韩长竹
督导党支部:离退休第一党支部、离退休第二党支部
二、工作职责
(一)认真传达自治区学校党委和医院党委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全程督察指导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参加所督导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三)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督导支部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四)审阅督导支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参与所督导支部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
(五)总结推广支部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支部抓好整改落实,建设长效机制。
(六)加强与医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