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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暨科级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2014-11-13 11:14:09  浏览次数:16719  字体大小:A+ A-

 

各党支部、各部(科)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内蒙古医科大学2014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医院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医院党委决定举办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暨科级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使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为医院发展多做贡献。

二、培训对象

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护士长。

三、培训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7日(详见附件)。

四、培训形式

专题辅导、集中学习、观看视频课件、自主学习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

五、培训内容

1、集中学习内容:《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2、专题辅导内容:党的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等。

3、自主学习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印发《关于围绕“三好一满意”目标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培训要求

1、各党支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按时参加专题辅导和集中学习培训。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作为自觉行动,全面、准确把握培训相关内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各自的工作中。

2、自学阶段学习由党支部组织,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时间上报党委办公室。党委成员督导联系点党支部学习,非党员环节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

3、严守纪律,做好考勤。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需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请假申请。医院党委领导、党办、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支部自学阶段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4、培训结束后,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支委、护士长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800字以上),报所在支部,各党支部11月21日前统一报送医院党委办公室。

此通知

附件:

1、附属人民医院党委成员党支部联系点一览表

2、附属人民医院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暨科级干部培训班日程表


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医院党委成员党支部联系点

党委成员

支部联系点

王国强

第十一党支部(机关)

第五党支部(外 科)

第七党支部(医技二)

鲁海文

第一党支部(门诊)

第三党支部(内二)

王宏伟

投诉电话:0471-3281726
慢性病咨询:0471-328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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