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内蒙古晨报
30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获悉,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阿拉善盟、兴安盟近日集中通报了20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27人受到警告、撤职、开除等严肃处理。
乌兰察布市通报的6起腐败问题典型中,涉及挪用专项资金、违规领取国家公益林补贴款、套取国家补贴以及克扣群众资金、贪污退耕还林补贴款等问题,严肃处理了11名基层干部,其中8名被开除党籍。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通报了5起腐败问题典型,处分5人,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阿拉善盟通报2起腐败问题典型,处分3人,其中2人开除党籍、1人被撤职;兴安盟科右中旗通报5起腐败问题典型,处分6人,其中4人被开除党籍;赤峰市翁牛特旗通报2起腐败问题典型,2人被开除党籍。
记者从自治区纪委了解到,我区从今年3月底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对嘎查村(社区)、苏木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盟市、旗县(市、区)公共服务、行政管理、执法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并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让“雁过拔毛”式腐败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让“雁过拔毛”者有剁手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