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科(部)室: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要求,医院纪委做如下要求:
一、 严明纪律,提高思想认识。共产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为子女升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宴席,严禁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
二、 严格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科室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本科室、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和防范提醒工作。
三、 严肃追责,强化监督责任。纪委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拓宽监督渠道;纪检监察审计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科室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
望各党支部、各科(部)室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干部要严格约束自己,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借子女升学之机敛财及攀比浪费的不正之风,在全院内树崇廉尚俭的良好风气。
举报电话:328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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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岩、刘巍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纪委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