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二级党组织设置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重新设置学校二级党组织。具体如下:
1、机关的党政群职能部门设置党总支,名称为机关第一党总支;
2、实践教学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联合设置党总支,名称为机关第二党总支;
3、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含饮食服务中心和劳动服务公司)设置党总支,名称为后勤党总支;
4、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设置党总支,名称为离退休人员党总支;
5、基础医学院设置党总支,名称为基础医学院党总支;
6、药学院设置党总支,名称为药学院党总支;
7、中医学院设置党总支,名称为中医学院党总支;
8、蒙医药学院(含蒙医药研究院)设置党总支,名称为蒙医药学院党总支;
9、公共卫生学院设置党总支,名称为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
10、卫生管理学院设置党总支,名称为卫生管理学院党总支;
11、外国语学院设置党总支,名称为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12、计算机信息学院设置党总支,名称为计算机信息学院党总支;
13、护理学院(卫生技术学校)设置党总支,名称为护理学院党总支;
14、研究生学院设置党总支,名称为研究生学院党总支;
15、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联合设置党总支,名称为图书网络党总支;
16、口腔医学院设置直属党支部,名称为口腔医学院直属党支部;
17、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设置直属党支部,名称为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直属党支部;
18、体育教学部设置直属党支部,名称为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
19、继续教育学院设置直属党支部,名称为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20、附属医院设置党委,名称为附属医院党委,内设保健中心党总支;
21、第二附属医院设置党委,名称为第二附属医院党委;
22、附属人民医院设置党委,名称为附属人民医院党委。